20年,能改变什么?对于福建泉州的“母亲河”晋江和洛阳江而言,答案是:水源保护资金从每年2000万元跃升至3亿元,国、省控断面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Ⅰ—Ⅲ类水质连续20年保持100%达标。
这一组硬核数据的背后,是泉州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探索升级晋江、洛阳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20年不懈努力。
这条被誉为“生命线”的流域,以占全省8%的水资源量,支撑起福建近四分之一的经济总量,关乎泉州市890多万人口的饮水安全。自2005年设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至今,泉州累计筹集资金超30亿元,走出了一条“谁受益、谁补偿、受益多、补偿多”的地方特色管水之路。
机制迭代:从“按质奖补”到“精准滴灌”
2025年1月1日,《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标志着这项运行了20年的机制再升级。“我们根据资金筹集额度变化和不同时期生态保护重点,先后7次修订管理规定,就是为了让补偿机制始终贴合实际需求。”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林庆梅说。
新规的“新”体现在多方面。“新”在范围更精准:将“两江上游”认定为晋江金鸡水闸上游和洛阳江桥闸以上地区,涵盖县(市、区)新增惠安县。“新”在用途更广泛:将美丽河湖及缓冲带建设、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内容纳入资金支持范围。“新”在分配更科学,摒弃了原有的按水质达标情况奖补模式,打出“因素切块分配+重点项目支持+多元生态补偿”的组合拳,比如:1亿元资金会根据流域水量水质、用水总量控制和生态保护因子计算上游县(市、区)的切块分配控制数,最后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调剂,大幅增加资金分配的灵活性和科学性。
“现在每年3亿元资金,让一盘棋下的更活了。”泉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比喻道:“2亿元用于流域保护,0.8亿元助力上游乡村振兴成果巩固,0.15亿元用于水土流失治理,0.05亿元支持省属国有林场运营,此外,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还牵头建立了两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项目库,以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一分一厘不浪费’。”
成效落地:一县一策,清水永续长流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实。补偿资金如“源头活水”,精准“滴灌”至流域治理的每一个关键环节。
在永春县“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项目现场,只见溪水潺潺,新建的石鼓湿地公园人行桥两头串联起自然田园风光和侨新老醋观光工厂,生态之美和人文底蕴交织,于此相映生辉。
在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支持下,永春县推进桃溪流域治理,构建“六位一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开发建设全县农污设施智慧化监管平台,并同步开展了“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建设,形成系统化治理模式。《永春县2024年第三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安排明细表》明确将216万元用于蓬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25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运维费用,精准支持关键环节。
治理成效,数据说话。2023年来,德化县累计获得4493万元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其中3403万用于尾厝国控断面上游水环境治理,重点投入浐溪水环境治理、污水管网建设等工程。治理项目完工后,德化县尾厝国控断面水质由Ⅲ类跃升至Ⅱ类,氨氮、总磷浓度分别同比下降24.1%、24.8%。2024年,德化县首次实现流域水质全域Ⅱ类。
不同县区根据自身需求,让补偿资金落地见效。2024年,安溪县获得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4214万元,主要用于罗内桥国控断面上游水环境治理,主要攻克黑臭水体、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以保障晋江上游“源头活水”。
每一笔补偿资金的投入,每一个地方的努力,经过20年的积累,让城市焕然一新,改变了泉州市民的日常。
20年的积累,让每一笔补偿资金的投入,每一处的治理成效,汇聚成城市发展的新景,浸润至市民生活的日常。清晨,晋江沿岸生态廊道上市民漫步骑行,推窗见绿,起步闻香;白鹭翩跹于洛阳江入海口的红树林间,婉转清脆的鸟鸣替代了往日的嘈杂。现代化楼宇与千年刺桐城的历史脉络隔水相望,江景CBD集聚区勾勒着城市发展的天际线,一幅“人水和谐”的生动图景已在泉州大地铺展开来。
激励与约束:让“优等生”真受益
为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泉州建立了严格的两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项目库管理和“奖优罚劣”机制。
“入库项目有严格标准,资金将优先支持已立项、前期准备充分、已开工的项目,未入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资金支持。”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科长汤奇月说,她比喻道,这能有效避免用资金“撒胡椒面”,让资金集中,确保每一笔投入都有实效。
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鲜明。年度绩效好、资金管理规范的上游地区,下年度资金分配额度可调增5%—10%,反之则调减。考核断面水质优于Ⅲ类的最高能奖80万元,反之则会被调减资金。此外,《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百日攻坚暨晋江流域上游水质提升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上游地区断面水质按攻坚要求达到Ⅰ—Ⅱ类的,在上述补偿标注基础上,按相应档次调增20%下一年度按因素切块分配控制数;未达攻坚要求的,按相应档次调减20%下一年度按因素切块分配控制数。
“这套机制就是要让干得好的有奖励,干得差的有压力,推动各地主动抓生态保护。”林庆梅说。
价值转化:绿水青山淌出“金银”
生态补偿机制带来的,不仅是水质提升,更是生态价值的有效转化,让“绿水青山”真正淌出了“金银”。
如今,泉州探索生态产品市场化路径已小有所成,多个全国首单、全省首单的高质量创新做法打出了一套“泉州样板”:永春县构建生态产品“三级市场”,打造‘一村一社区一乡镇’的典型样本;桂洋村目前已定价的可变现资源价值达8534万元,经营性项目资产1108万元,村集体收入大增近50%;德化县探索“生态+大健康+电商”模式,让百姓共享“绿色福利”;安溪县打造的“茶园微生态—茶山小生态—全域大生态”复合生态系统带动茶农平均增收15%,成为国家级典型案例;洛江区马甲镇永安村则借特色产业蝴蝶兰为发力点,打造“蝶村”品牌,实现三产融合发展。
“治理不再是某一个地方、某一个部门的事,而是上下游、左右岸共同的责任。”林庆梅说,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的推行,让流域内的生态协作意识渐渐深入人心。
下一步,泉州市还将继续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让晋江、洛阳江这两条奔涌的“生命线”持续焕发生机,持续为泉州的高质量发展与人民的美好生活注入不竭的绿色动能。(宋婧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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